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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完善部分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6-29  浏览:

部分二级学院:

根据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2年招生计划,部分高职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还是原建筑学院或交通工程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三个高职专业所属学院发生变更;针对以上专业,需进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修订要求

针对下表所列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原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或交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已有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按照《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职业本科、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课程代码编制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所属学院

备注

1

建筑室内设计

建筑设计学院

原建筑学院

2

城乡规划

原建筑学院

3

岩土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学院

原建筑学院

4

机器人技术

设备工程学院

原建筑学院

5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智能制造学院

原交通工程学院

6

大数据与会计

会计学院

所属学院变更

(原所属学院:现代物流学院)

7

财富管理

经济学院

8

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学院

所属学院变更

(原建筑设计学院)

2.思政教学体系要求

结合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如:理学、工学类专业课程。要在课程教学中把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教育与科学精神的培养结合起来,提高学生正确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理学类专业课程,要注重科学思维方法的训练和科学伦理的教育,培养学生探索未知、追求真理、勇攀科学高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工学类专业课程,要注重强化学生工程伦理教育,培养学生精益求精的大国工匠精神,激发学生科技报国的家国情怀和使命担当。

各专业应重点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思政体系。

3.学时学分要求

(1)学时要求:每学年按40周教学活动进行设置,三年制高职总学时约为2600-2800,公共基础课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25%;选修课教学时数应占总学时的比例不低于10%;平均周学时不得超过24学时,学期周学时控制在22-26之间;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均应占总学时的50%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按每周26学时计算,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

(2)学分要求:一般以16-18学时为1学分。劳动教育1学分,创新创业4学分,第二课堂4学分,集中实训(军训、入学教育、社会实践、毕业设计等)每周1学分,学分最小单位0.5学分。

(3)学分转换:鼓励学生取得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掌握的有关技能,按照一定规则折算为学历教育相应学分。

(4)按照思政部要求,正确设置思政理论课考核方式。

4.其他要求

(1)完善后的人才培养方案,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填写《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意见表》(附件1);

(2)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提交专家论证意见(附件2);

(3)电子版(Word版)材料,命名为“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7月8号下午6点之前,发到邮箱280279617@qq.com

(4)纸质版材料,经专业负责人、教学负责人、行政第一负责人签字(封面空白处签字)后,9月1日下午5点之前,交到教务部308冯武女老师处。

(5)暑假期间(7月30日之前),各学院自行安排专业负责人将各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系统,各专业负责人权限开通等事宜,由冯武女老师另行安排。

联系人:冯武女,联系电话13233630665

                                                                   教务部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