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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2年新增13个职业本科专业课程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2-06-29  浏览:

各部门、各学院:

课程标准是实施专业教学计划、开展课程教学和课程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对课程的总体设计,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2022年新增13个职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完善工作已完成,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提高教学质量,现启动新增13个职业本科专业课程标准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新增13个职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全部课程

二、编制与审核要求

1.课程标准编制和审核主体为课程开设部门,各部门按照《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关于课程建设和开设部门安排的意见(试行)》(晋工科大校发[2021]87号)和《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关开课分工及要求执行。

2.各专业(教研室)应与相关企业共同成立课程标准编制团队,负责课程标准的编制工作。编制完成后,需由教学行政第二负责人(分管教学)进行审核。

3.同一专业群的不同专业,课程名称相同,但课程代码不同的课程,需在原有课程标准基础上进行调整、完善,体现出不同专业课程标准的特色。原则上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标准,由同一课程标准编制团队完成。

4.课程标准按照给定的模板进行填写,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适当结合专业特点,增加课程标准的编写要素(同一学院所有专业的课程标准格式需一致)。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包括课程基本情况、课程定位、课程目标、课程设计、教学内容组织与安排、教学评价、考核要求、教学保障条件、参考文献、说明等部分,格式和具体要求参照《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课程标准参考模板》(见附件)。

5.全校通识课、第二课堂、创新创业课程,根据国家或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文件要求,对原有课标进行梳理、完善。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基本要求

(1)全校通识课、第二课堂、创新创业课程,电子版及纸质版均需提交。纸质版材料(一份)需经分管该工作的负责人和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签字(封面空白处)。

(2)其余课程只需要提交电子版,其纸质版材料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印刷存档备查。

2.提交时间、地点

2022年9月1日前,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422949364@qq.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行政1号楼310办公室。

联系人:丁楠;联系电话15135125929。

附件: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课程标准参考模板

                                                                        教务部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