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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9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学习的通知

时间:2026-09-14  浏览:

各院部、全体师生: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的通知》(晋教语〔2026〕1号)要求,在第29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期间,我校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普法学习活动,进一步规范校园用语用字,夯实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基础,打造特色语言文字校园文化品牌,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贯穿到我校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中。现将专题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奋进强国建设新征程

二、学习时间

2026年9月14-20日是第29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建议教学部门安排在教研活动时段开展学习。

三、学习人员

全体师生。本次学习以部门、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将相关内容融入日常课程思政的教育教学中,与学生共同学习和交流规范使用汉字和普通话的意义。

四、学习内容

请各院部结合新法修订内容、教育部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文件要求,从法治学习、教学实施、管理履职、校园环境、师生能力、监督制度六个维度一体推进。

(一)法治与立法宗旨

1.学习立法目的。深刻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文化自信的要求,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促进立德树人、法治校园建设。

2.理清权责边界。了解学校、教师、管理人员、学生分别享有的法定权利与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读懂新增的法律责任章节,明确哪些行为属于不符合规范要求、会产生相应法律责任后果。

3.区分法定例外情形。明确可以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合法场景(如文物古迹、书法艺术作品等),纠正校园内滥用繁体字、异体字的问题。

重点研讨:新法实施之后,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不再是学校“提倡做好”可选工作,而是法定必须履行的责任。

(二)教育教学方面

1.明确新法要求。学校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所有教材应当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规范课堂教学。教师课堂授课、实训教学应当使用规范文字和标准普通话;实操讲解也要落实语言文字规范要求。

3.规范教学材料。教案、课件、试卷、实训指导书、讲义、作业、毕业论文等材料,全部使用规范汉字;将用语用字规范纳入教学检查、听课评课、论文抽检的工作内容。

4.规范教材与课程。做好教材用字规范审查;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落实学生语言文字能力要求,通识课教育中融入语言文字法治教育,落实“一种能力、两种意识”(语言应用能力;规范使用意识、文化传承意识)培养目标。

5.明确教师履职要求:落实教师岗位的普通话等级要求,教师要在日常教学中规范使用语言文字。

(三)行政管理与公务履职

1.对照法条要求。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公务活动基本用语用字。

2.规范公文办理。通知、报告、请示、公示、简报等公文、校内文件严格使用规范文字。

3.规范办事服务。行政窗口、学生管理、接待服务等公务沟通场景使用标准普通话。

4.规范会议活动:校内会议、评审、答辩、各类仪式,统一落实标准普通话、规范文字要求。

5.明确研讨方向:查摆本部门公文、公示、工作简报常见用字错误,建立自查整改清单。

(四)校园阵地与网络新媒体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门增加了网络空间用语用字规范的内容,是本次高校学习的新增重点。

1.整治线下校园环境。定期宣传栏、标识牌、门牌、横幅、展板、食堂标语等排查错别字、不规范用字,开展“啄木鸟纠错行动”。

2.规范新媒体平台。学校公众号、视频号、学院新媒体账号、部门工作群等平台的文稿、字幕、配图文字必须规范;坚决抵制低俗、暴戾网络语言。

3.规范学生宣传阵地。将社团海报、社团新媒体、班级宣传物料纳入规范管理范畴。

(五)师生能力培养与文化实践

1.提升教师能力。组织教师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要求,在板书、课件、口头表达上加强语言文字能力训练;教研室开展案例研讨,梳理教学中用字易错点。

2.提升学生能力。组织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开展经典诵写讲演、规范书写比赛;引导学生理性对待网络用语,树立语言文明意识。

3.打造校园文化。结合推普周开展语言文字品牌建设(一院一品、一部一品),将学法转化为活动实践。

(六)制度建设、监督考核

对照法律要求,完善校内配套管理制度:

1.健全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运行机制,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教学督导、文明校园创建。

2.明确各学院、各部门责任,建立自查、抽查机制,定期开展用语用字检查。

3.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教学质量考核,避免推活动一阵风,实现工作全年常态化落实。

五、工作报送要求

1.学习材料报送。宣传周结束后,各单位报送300-500字学习总结,可附宣传图片等,同时在部门网站展示学习成果。

2.品牌创建报送。有特色建设计划的部门可报送本部门“一院一品、一部一品”语言文字特色品牌创建方案、品牌简介。

所有材料统一整理电子版,在推广周结束后5日内报送至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教务部)。联系人:牛丽姜OA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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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