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各院(部)要高质量完成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进一步推进新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交上学期各院(部)日常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总结。
二、提交本学期各院(部)日常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计划。
三、提交各院(部)上学期课堂教学质量学评评价结果报告。
四、提交完成时间:2023年2月24日前。
各院(部)将总结计划及报告加盖公章,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教务部316室,邮箱:sxgkdjwb@163.com。
教务部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