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部通知,本学期仍然按照“老人老办法”进行工作量核算,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上报教学工作量的人员按照原归属学校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进行工作量上报(即三所学校任课教师均由现归属二级教学单位按原归属学校的教学管理办法进行计算)。
一、原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上报时间及要求说明如下:
1.各二级教学单位务必将“教师任新课情况表”及本学期校外聘请教师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件复印件、特殊情况请示报告或情况说明等,于4月27日前提交到教务部冯武女老师处,过时不报者一律不予补报。
2.时间要求(括号内为工作量的计算起止时间):
2022.04.29前上报1-9周工作量(2022.02.28-2022.04.29);
2022.05.25前上报10-13周课时(2022.04.30-2022.05.27);
2022.06.29前上报14-19周课时(2022.05.31-2022.07.08);
3.提交要求:
(1)工作量相关材料电子版统一发至280279617@qq.com邮箱。
(2)由于疫情原因,所有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于开学后提交。
(3)由于时间紧迫,1-9周工作量明细及汇总数据,以各学院上报为准;10-13周进行工作量核对时,对1-9周工作量进行多退少补。
二、原山大商务学院工作量上报时间及要求说明如下:
1.内聘教师按原《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工作量计算办法》核算本学期工作量。
2.各教学单位做好每周内聘教师工作量的记录,期末统一汇总上报;“新开课、开新课申请表”由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期末和工作量汇总一并交给郝剑媛老师。
三、原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依照本校原工作量计算办法做好工作量的记录和发放工作。
四、其他说明
1.各教学单位外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及课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
2.如存在跨学院,课程交叉等现象,请相关教学单位及时沟通,由教师现归属部门按照本人原所在单位文件和要求进行核算上报,确保计算准确、数据无误。
3.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原建院联系人:冯武女(13233630665)
原商院联系人:郝剑媛(13633476696)
原交院联系人:韩 鹰(13513514896)
教务部
2022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