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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职业本科课程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09-17  浏览:

各教学单位:

课程标准是实施专业教学计划、开展课程教学和课程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对课程的总体设计,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已完成,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提高教学质量,现启动职业本科课程标准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职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全部课程

二、编制与审核要求

1.课程标准编制和审核主体为课程开设部门,各部门按照《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关于课程建设和开设部门安排的意见(试行)》(晋工科大校发[2021]87号)和《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关开课分工及要求执行。

2.各专业(教研室)应与相关企业共同成立课程标准编制团队,负责课程标准的编制工作。编制完成后,需由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进行审核。

3.课程名称相同,但课程代码不同时,要分别制定课程标准。

4.课程标准按照给定的模板进行填写,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适当结合专业特点,增加课程标准的编写要素(同一学院所有专业的课程标准格式需一致)。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包括课程基本情况、课程定位、课程目标、课程设计、教学内容组织与安排、教学评价、考核要求、教学保障条件、参考文献、说明等部分,格式和具体要求参照《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课程标准参考模板》(见附件)。

5.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可依据教学实际编制。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报送格式要求:各专业(教研室)的课程标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顺序,合并为一个Word文档,命名方式为“教学单位名称+专业”(如: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专业);所有专业(教研室)的课程标准汇总至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为“教学单位名称”(如:建筑工程学院)。课程标准按照二级教学单位(课程开设部门)统一报送。

2.报送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422949364@qq.com,纸质版材料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印刷存档备查。

联系人:丁楠;联系电话:15135125929。

附件: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课程标准参考模板

                                                     教务部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