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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时间:2021-05-17  浏览:

各学院(系部)、各职能处室: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文件精神,现决定举办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

四、大赛内容

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五、组织机构

1.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主任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委员由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与监督工作。

2.各学院、系部应根据实际成立赛事组织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负责组织实施院级初赛及疫情防控等工作。

六、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具体参赛要求及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1。

七、赛程安排

项目上传时间、校赛时间、赛道选择办法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1.宣传学习。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学习教育部文件(附件1)以及评审规则(附件2),鼓励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以及往届国家金奖答辩视频(获取方式见大赛工作群),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2.协调组织。学校做好统筹协调,相关职能处室共同参与,挖掘项目,组建项目团队,配好指导老师,组织做好校赛决赛项目推荐工作。

3.提供支持。各学院、系部要做好院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挖掘科研教学成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4.疫情防控。各学院要根据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遵守属地管理原则,科学制订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有序推进大赛的组织工作。

5.各学院、系部须于5月25日前将大赛负责人及联系人的信息(附件3)报送校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张传忠,联系电话:13633417912,邮箱:30601608@qq.com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gov.cn/xinwen/2021-04/20/content_5600772.htm

附件2:《关于公布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的通知》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s://cy.ncss.cn/information/8a80808d7765b78a01791c7af1ba0067

附件3:赛事联系信息表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教务部

2021年5月17日